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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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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7:57: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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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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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2 17:33

土地确权领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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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9 17:11:04 |只看该作者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程序

一、家庭承包耕地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要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程序是:
(1)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收集整理承包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处理国土“二调”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的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进行权属调查。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和基础工作底图,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3)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形成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及公示。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本)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行权属确认登记。
(6)填写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照登记簿内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资料归档。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由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二、其他承包方式确权登记颁证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土地(主要指“四荒地”即荒山、荒滩、荒坡、荒沟)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
三、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归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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