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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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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漏水、物业不修,房管局、办事处、社区为何不作为?(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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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9 08:53:3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桐柏路办事处

工作时间

18172小时:0分钟

家住桐柏北路开元新城7楼顶层,郑州开元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私自收取进场费让多家通信公司在我家楼顶光缆施工,大面积踩踏防水层和踩烂隔热砖,造成房顶六七年就大面积漏水,而未踩踏的中间顶层住户却毫不漏水,多次要求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投诉到中原区房管局物业办,音信全无。投诉到桐柏路办事处网办,让找社区主任,社区主任查看后认定是物业公司及通信公司责任,但也不了了之。试问哪位清官能为民做主,还老百姓公道?开元物业公司皮经理13*******82,开元社区李主任13*******29,媒体朋友可直接采访他们。我的电话:王先生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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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13 17:46:45 |只看该作者
  你好!关于居民反映的“通讯企业在房顶拉光缆施工破坏防水层”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在我们社区的监督下已经对房屋进行了维修,房屋漏水情况已经维修了两次。但是由于房子年代已久(15年左右),房屋顶层经过长期的风吹日晒已经老化,专业人士评估要想维修好,需要大面积的彻底维修。    1、由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15户居民只有4户缴纳了维修资金,维修房屋无法使用公共维修资金。为了妥善处理该事宜,现在我们社区要求物业公司依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费用应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的原则,到业主家里收取维修费用。但是,大部分居民不愿意缴纳维修资金,导致房屋无法正常维修。
     2、关于居民反映通讯公司野蛮施工的问题,我们社区已经联系物业、通讯公司、居民进行了几方会谈,通讯公司代表答应回去给领导汇报此事,但至今没有得到回复;我们会尽快再次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商谈。
     3、房屋漏水情况属于房管局管理,请居民向房管局投诉咨询此次事宜,希望房管局来划分责任并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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