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登封运管开私家车私自上路执法粗暴打伤司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法制科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 6月9日,按照登封市重型货车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公安、交通两部门分别指派公安交警一中队和运管所三个中队联合对群众举报重型货车夜间活动频繁的宣化、大冶等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当晚12时,有群众举报,车号为豫AE3397、豫AA3397两台疑似改装改型重型货车正在从宣化向塔庙方向行驶。接报后,运管所执法人员分别乘坐三台执法车辆前往位于宣化镇寺沟村的村道路段,同时举报人驾驶黑色CRV私家车和三名运管所执法人员一同赶赴现场。随后,公安交警一中队执法人员也在接报后从另一执法现场赶到查扣地点。到达现场后,运管所执法人员要求豫AE3397、豫AA3397车辆司机下车接受检查并出示相关证件,两司机抵触情绪严重,拒绝出示相关营运手续,其中一司机,乘执法人员不备弃车离去。随后,两司机用电话召集社会人员驾驶私家车到执法现场围堵干扰执法。经运管所执法人员拨打110电话报警,登封市公安局大冶和宣化两个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经反复做工作,运管所和公安交警执法人员于10日凌晨二时许依法对两台运输水泥熟料的违法车辆实施了暂扣处理。之后,货车司机召集的人员围堵举报人所乘车辆直至10日中午近12时,方才散去。
现已查明,豫AE3397和豫AA3397两车车主李玉琴,车籍所在地为新密市苟堂镇靳寨村三组。其中,豫AE3397号货车无任何合法证件,并私自对车辆进行了加宽20厘米、加高30厘米的改装;豫AA3397号货车私自对车辆进行了加宽20厘米的改装,且自2012年以来两年未进行车辆审验及二级维护,2013年4月在巩义违反货物扬洒规定一直未接受处理,省运输局已对其道路运输证注销。对以上两台车辆的违法行为,我局运政管理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经查看现场执法仪采集的执法过程录像,在此次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执法人员粗暴打伤司机”问题。鉴于乔俊涛乘坐私家车赶赴执法现场的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不规范行政执法和公路“三乱”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6月17日下午经局党委会研究,依据“办法”第四章第七条规定,决定对直接责任人乔俊涛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在运管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公开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登封市运管所所长吴学斌、支部书记王伟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对网民的此次反映,我局将以此为戒,责成运管所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在此,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去年,登封和新密接连发生了因重型货车超载而引发的“2·5” 和“4·7”两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十人死亡,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道路运输重型货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型货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重型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法制办、公安、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市重型货车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重型货车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治理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重型货车的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型货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