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8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部门发文要求建设电动车棚。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15:40:3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近期,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建委、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民政局共同发文要求从6月6日起,全市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小区都要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请问该文件的名称和文号是多少,能否公布具体内容。我的联系电话:王先生,13*******78。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5 00:4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