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摆摊残疾老人鼻骨被新郑龙湖执法局打骨折 刘保安,74岁(1944年5月27日),住河南固始县南大桥乡郑堂村新建村民组。2014年6月17日对刘保安老人来说是个“黑色”日子,让刘保安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当天上午8时许,他和70岁老伴陈祥珍到龙湖镇城市行政执法局去讨要16日下午被拉走的馒头等物品,在清点被拉走物品,发现少了一筐红提、青提(类式葡萄)向执法人员讨要时,却遭到该局几个执法人员的拳打脚踢和野蛮殴打。 据陈祥珍老师回忆:6月16日下午6时许,她和老伴刘保安和往常一样骑着三轮车到经常摆摊地国际城,来到国际城见已有其他人已在摆摊卖东西,她和老伴刚把三轮车上物摆好,突然来了十几个执法局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就把三轮车上东西强行搬到执法车上,由于老俩口年纪都70多岁了,争执不过年轻执法人员,于是便质问执法人员,别人的为啥不搬?专搬我们老俩口的?执法人员告诉她:明天上午8点到执法局处理。因为老俩口在龙湖镇摆摊十多年了,平时也对此习以为常了。 17日上午8时,我和老伴刘保安按时来到执法局院内,在清点昨天被执法局搬走的物品,发现其它物品都没少,就少一筐价格较贵重的红提子和青提子,老伴刘保安便问执法局的人,为啥少了一筐东西?执法局人一听就火冒三丈,老伴刘保安脾气也不好,就说你们年轻人火气咋这样大?东西少了问一下就不行了?谁知这句话却惹了祸,执法局一帮人上来就拳脚相加,一个70多岁老人咋能经得起年轻猛打,直至把我老伴打到躺倒地上大喊大叫和鼻孔穿血,几个执法队员才肯停手。当时执法队队长刘明军(音)也在现场,好像没看见一样。 见我老伴被打的鼻青脸肿(穿血),随后该局刘辉(音)副局长来到后,从口袋里掏出1000块钱,我没有接,并报了“110”,警察来后见伤势严重,当场报了“120”,让我先把1000块钱拿着。当场一位穿花格子瘦高个民警对现场拍了照。我老伴住院后,执法局就来了一个人,提了一箱饮料看了看。为了向执法局讨要我老伴医疗费用,从6月17日住院至7月3日,一共支付了3000块钱。由于没有医疗费用,医院多次催促出院。 7月1日,笔者接到陈祥珍老人亲属投诉后,来到龙湖执法局见到了副局长刘辉,刘副局长听完笔者介绍后,告诉笔者:打人者姓郭,是执法局的工作人,但由于郭是执法局聘来的“临时工”打人后跑了,我们也拿他没办法,执法局属管委会直管,你们可以找一下龙湖管委会。随后,笔者来到位于国际城旁管委会,管委会让执法局师局长,并告诉师局长电话(手机),笔者多次拨通师局长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拨通师局电话,师局长告诉在开会没时间。7月3日,笔者再次拨通师局长电话,仍处于无人接听。 城市执法局,对城市严加管理无可非议,但作为城市管理和执法者,应该理性和人性化来管理城市,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国家—惯倡导的,新郑龙湖镇城市行政执法局又是用什么手段来管理城市的?用拳、脚能管理好城市吗?难道说“临时工”打人执法局就能推脱掉责任吗?“临时工”就一跑了之?那么国家的法律又有何作用?盼望此事能够引起上级领导关注,还刘保安老人一个公道。 7月7日上午,笔者一行再次来到负责处理该案的龙湖镇派出所,该所靳警官告诉笔者:经法医鉴定,刘保安的伤情属轻微伤,他们将对此事尽情协商处理好。
被打者刘保安
刘保安经常摆摊地方
[url=]刘保安残疾证.[/url] [url=][/url]
[url=]医院伤情鉴定证明[/url]
[url=][/url] [url=][url=]医院伤情诊断证明[/url][/url] [url=][/url]
[url=]躺在医院病床上刘保安和老伴[/url] [url=][/url]
[url=]刘保安老人被打处龙湖执法局[/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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