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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封地二期经济适用房的有关不解(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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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5:32:5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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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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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1 15:04

经济适用房按有关规定最低可首付20%,剩余部分可以贷款。为什么登封市第二期经济适用房先期在2012年已经交了10万元(总房款22.5万),2013年12月选房,开发商强调让交全款才给钥匙,在今年4月份开发商规定必须交房款的60%才给钥匙。我想问的是:1.登封市第二期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贷款额度比列是多少?我首付40%还不行,依据是什么?2.第二期经济适用房当初规划设计公示是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半,现在实际是地下两层地上十二层半(实际是十四层半),楼南侧还有一层。算不算违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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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9 08:04: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1、关于二期经适房贷款问题。按照规定,经适房贷款首付为30%。经适房开发资金由开发公司先行垫付,经适房交付使用后,开发公司一直在与银行方面协调贷款事宜,由于近期银行收紧贷款,所以一直进展缓慢。目前,所有贷款事宜已经办理完毕,正在等待银行方面上级部门审批,近期将办理到位。   
    2、关于二期经适房建设有关问题。经查,我市二期经适房当初设计公示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半。由于二期经适房地处河床范围,地基建设过程中遇到地形复杂等具体原因,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加大了地基深度,实际建设为地下两层地上十一层半。另外,小区南院一层建筑为物业用房及居民活动区域,尚未达到交付条件,所以一直没有交付。该建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待施工结束后,将交付业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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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551781  在2014-7-9 21:4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开拓创新、拼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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