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已通过电话详细解释。
为了广大工作在技术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和职业技能工作者对郑州市范围内报名参加河南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并通过考评的个人申请补贴的事宜进一步的明确,现将有关政策作如下说明:
1.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2〕78号)文件精神,对参加我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考核鉴定取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每培养一名技师、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的标准,采取补贴培养机构和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兑现补贴。
2.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办法的通知》(郑人社职业〔2013〕15号)的要求,个人通过培训获得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应到县(市、区)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申请补贴到本人。申请补贴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3.个人申请材料:《河南省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