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们夫妻闹离婚期间,我爱人的姐姐张利光以保护我爱人的房产为名,精心策划了一个遗产继承案件,给法官提供了一些虚假证明,证明我爱人名下的一套房产是她们父亲的遗产。二七法院法官王同乐在没有弄清楚该套房产并非遗产的情况下,也不调查我爱人的婚姻状况,直接把我岳父去世后11个月我们夫妻才购买的我爱人名下的这套62.06平米的房产,当作遗产分割成了兄妹四人一人一间,形成了二七民一414号《民事调解书》。我爱人其他兄妹三人当时都保证绝对不会真分。我们夫妻为了孩子也没离婚。 2013年张利光看到该套房屋正在拆迁改造时,开始实施她早以策划好的预谋。当年的承诺和一母同胞的亲情早已抛至脑后,她串通其他两兄妹,依据当年只是为保护我爱人财产的调解书,先是威胁我爱人,扬言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并把我爱人拘留,后因强制执行期已过,又依据调解书起诉我爱人与拆迁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部分无效,以达到她们套取国家四倍的拆迁款、过度费和分新房时每个房本都能够多买到20平米的平价房。 2013年10月底我知道此事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起诉至二七法院,二七法院拒绝受理,后经多次信访,二七法院李学文院长认为我可以申诉,直接给立案庭的副厅长王岩打电话让其受理。此时的王同乐升为侯寨厅的厅长,王岩官官相互,拒不采纳我足以推翻虚假证明的证据,拒不纠错,致使我的案卷在立案厅放了五个月之久终被驳回。本月我又一次去二七法院,我的案件更成了烫手的山芋,三天之后便通知我的律师不予受理。 像王同乐这样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不仅没被清理出政法队伍,去年反被树为二七法院的先进,今年又成了的立案大厅的主管。王同乐亵渎法律,制作出的错误调解书,不仅侵害了我的财产所有权,更为张利光等三兄妹钻法律空子,套取国家拆迁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如今张利光等三兄妹依据调解书起诉我爱人的案子已经立上,二七法院错误的调解书也拒不纠错,我们一家三口只住着四十多平米的房子,这套六十多平米房子本是给儿子准备的婚房,儿子现已二十多岁等着结婚,可他的婚房即将成为泡影。无奈,我只有求助广大网友给予舆论的支持。
补充内容 (2014-7-31 18:17):
二七法院王同乐不但不依法办案,任意一个单位证明都能把经过登记部门登记过的房产证撤销,他制作的法律文书更是漏洞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