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8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密金顶家具批发市场售卖“精品毒家具”,害人不浅啊!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3 18:02: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4410日,家人从新密市嵩山大道与文峰路交叉口新密金顶家具批发市场为我妹妹购买了一张床,送货到家后发觉新床气味刺鼻,让人难以忍受,问卖家说新床都是那样,过几天就好了。

就这样放在室外走廊里十几天后搬进了我妹妹的房间,用了大概有二十天我妹妹发现自己胳膊、腿等四肢出现了小红点,起初不太在意,又过了几天后,小红点变大了,并且越来越多,就赶紧找医院治疗。我们先后到新密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新密市中医院等检查治疗都没有查出病因,也没有好转。

后来我们来到了河南省人民医院挂了皮肤科专家号,经过两个礼拜的检测治疗仍没有好转,而且仍然没有找到病因。

再后来听说郑州市儿童医院治皮肤病好,就去了那里,一打听他们现在不治成人的病。正犹豫间发现郑州市人民医院离得不远,正所谓病急乱投医,就进去找个医生看看。接诊的医生挺负责任,经过一遍检查也没发现病因,后来他问是不是最近家里有过装修还是新家具之类的变动,这时候我们才意识到可能是那张床造成的(我们家是20多年的老房子,最近一次装修批墙是2005年),医生让我妹妹不要再用那张床,继续用药一段时间观察一下,这时已经是7月份了,从那以后就不再用那张床,到现在她身上的小红点已经有消退的迹象。

昨天,82日下午,我们抱着两种思想(要么退货,要么换一张好一点质量有保障的床,有差价的话可以补)来到新密金顶家具批发市场找到卖场人员进行协商退换货。卖场的工作人员也“挺会做生意的”,首先把自己的责任推开说我们卖了十几年的家具,从来没出现过像你们那样的情况。我问她销售的家具有没有检测证书、合格证之类的证明,她说我们从来都没有那个东西,也不需要那个东西。据了解,早在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就颁布了有关《家具使用说明书》的强制标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商家在销售家具的时候,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还要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标注家具加工生产的环境指标、原料数据,以及家具产品的有毒物质含量等。新密金顶家具批发市场的工作人员竟然大言不惭的说卖了十几年的家具根本就没有什么证书。

当我们表明的态度提出退换货时,她竟然说你们可以换个人再用用那张床,看还会不会出现小红点的现象,真无耻的销售人员啊!连这样的话都能说得出口!后来好像是个负责人什么的,过来后说可以退货,但是我们必须要承担来回的运费,并且还要赔偿这张床折旧的损失,同样无耻的要求从无耻的负责人口中说了出来!我们连出现病症后到处跑着就医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失都没提过,她竟然还想到让我们承担来回的运费,还要赔偿折旧的损失!

实在是气不过,我们就走了,后来他们卖场的售后热线0371-69880555打来电话简单问了情况后竟然说出现这种情况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面对这样的卖场、这样的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我们只能无语!!!就这样的企业竟然提出还这样的服务理念: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哪来的起点!又何来终点!

    新密市的家具市场就是这样的情况吗?有关单位管理的结果就是这样的情况吗?消费者的健康就应该这样被他们毒害的吗?



补充内容 (2014-8-6 21:41):
这种情况好像没人管,有些事情好像只有媒体关注了才会有人做主啊,这个社会!哎。。。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9 02:2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