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产业聚集和人口聚集形成形式多样的地理分布,对公交事业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由于我市公共交通实行区域化管理,为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我市的公共交通分为三类公交类型:一是城市公交,依照《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规定,即整条线路都在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公交服务,全面执行一元票价政策,为市民日常出行提供服务,并根据社会、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开展“定制服务”业务,运营主体是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二是都市区公交,即由城市建成区延伸至各相临县(市)、乡、镇的公交服务,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运营主体是郑州市绿城巴士公司,市场化运营,降低原班线客运票价,保本微利经营,不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三是城际公交,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公交服务,是长途客运的转轨变型,按长途班线审批管理,运营主体是市交运集团,自负盈亏,市场化运营,不享受财政补贴。这三种公交服务类型分别有不同的运营区域、不同的线路审批程序、不同的服务对象,分别依照、执行不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以上公交分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郑州至中牟属于都市区公交运营范畴。目前已开通的郑州(新东站)至中牟都市区公交线路配车65台,每5分钟一班,运力充足,客流高峰时通过加快班次周转也能够满足旅客出行需求。下一步,随着市民出行需求的不断提高,我们还将进一步要求中牟县交通运输局、郑州交运集团适时调整运营时间,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出行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城乡道路交通一体化建设,解决郑州市区周边30公里左右区域居民的出行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豫交文〔2014〕17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339号)文件精神,我委正在调研制定完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拟按照“成熟一条,改造一条”和“一县一网一公司”的原则,对周边各县(市)、区班线车辆进行公交化改造,逐步推进公交化运营,惠利于民,为各沿线居民的出行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