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小区物业费的问题之前在我们论坛上已经有过提问和回复,当时回复说是已经签订前期物业协议,所以物业费按合同执行。但是现在前期物业协议应该已经失效,按理所物价局应该为该小区核定物业费,但是现在依然是1.7元/平方的天价物业费,为什么一直没有人来管呢,该小区有四栋楼是经济适用房,还有廉租房,请问像这样的政府扶持建设的小区又不是什么高档小区,这样的物业费究竟是依据什么来收的,现在甚至有些高档社区的物业费也没有这么高,我们附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启福花园物业费才1.3到1.5元每平米,真正的商品房小区康桥才1.5每平米,请问我们这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凯田是依据什么收这么高的物业费?近期甚至物业还搞出什么活动,美其名曰说什么缴一年的物业费送一个月的物业费,听听!简直滑天下之大稽,物业费也可以赠送。我无语了。请问政府这叫不叫不作为? 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小区地上规划有停车位,但是不够用,物业收地上每月40元的所谓管理费,请问依据何在?地下的停车场说是已经全部售出,然后物业和停车位所有人协商说是把闲置的车位向外租,一月160元,我们也没有见到他们双方的相关协议,请问这个问题该有谁负责?
本来住的就是经济适用房小区,摇号三四次好不容易摇上了,可是面对的却是这样的物业,请问有谁能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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