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开始关注到《城镇居民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小土地证”,发现好多小区都已经投入使用好多年了,还各位业主都还没有拿到小土地证,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证,而开放商则以各种借口理由拖延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这无疑使严重的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但是面对这个非常明显的侵权行为,国土局的回复则是:让开发商主动去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或者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去办理。我觉得这两种办法都很难办。如果开发商能主动办,早就去办了,还会拖这么久??各位业主也都是有各自工作的,整天专门为这个不去上班也不现实啊。为什么身为国土管理部门的政府部门不能督促开发商去为各位业主办理呢?毕竟政府部门的话还是要比普通老百姓的管用啊,希望党和政府不要辜负了“为人民服务”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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