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市内转移户口一事儿,不知道咋办:10年前从单位的集体户口落户到租用单位的公房上(当时单位房管办开了一张纸条就到秦岭派出所落户了),10年后又在单位的另一小区新分了新房且已经搬住进去了1年多了,老房子也已交回单位。但新房子只有和单位签的购房协议,没有那种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现孩子上学,需要把户口转移到新房子上,但单位说派出所不认我们和单位签的购房协议,而单位又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办出房产证,现事实是原落户的租用的单位的房子已经还单位了,也不在那儿居住了。新房子已经居住一年多了户口无法转移,怎么办能把户口转移过去呢?单位房管办再开个纸条派出所不认怎么办?请给指条路,方便和解决百姓实际需求,真心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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