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咨询的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有关保证金、抵押金等问题答复如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国务院令585号)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形式变相收费。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委托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保证金、抵押金的形式向业主变相收费的,都属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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