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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薛店天途易居,不具备交房条件,就强制业主交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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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1:33:5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4-9-9 09:53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表一证”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即:《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实际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具备以上材料,开发商方可达到交房条件,业主才可接收房屋。


新郑市薛店天途易居,一项都没有,就强制业主交房。请问有人站出来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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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8-28 15:37: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问题已收悉,具体结果稍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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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8-29 17:04: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了解,交房合同约定为一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证件。如您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建议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方便我们工作人员联系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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