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联系荥阳市水务局,办理情况如下:
荥阳市水政监察大队于2014年9月24日上午到索河办惠场村委了解情况,村支部书记惠振江说他们已经配合索河办调查过此事,村委将配合荥阳市水务局再次进行调查,按法律规定处理。并派土桥沟队长领我们到现场查看,倾倒渣土现场没有任何车辆和人员,队长表示对于向承包的荒地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非常愤怒,他们将尽快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之后,我们到索河办找到主管此事的马主任,并对此事进行了沟通,马主任表示,此事办事处已与惠场村委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并于9月16日前向中原网回复了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摘要:惠场村土桥沟组下河荒地属于个人承包,倾倒渣土之处,办事处和村委已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
荥阳市河王水库上游河道南岸属于荥阳市京城办惠厂村管辖,北岸属于城关乡王河村管辖。近几年由于城中村改造不断加快,产生大量渣土,渣土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给每辆可装20立方米渣土车辆提供渣土倾倒场所,可得一定数量的渣土倾倒费,渣土公司只要与荒地、渔塘承包人或村民组负责人达成协议,就可以向其提供的场所倾倒渣土。由于利益的驱使,个人承包渔塘、荒地、村民组的集体荒地,相继成为渣土倾倒场。荒地、渔塘的所有权归村民所有,不属于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应属索河办事处、村组管辖范围。
自2002年以来,荥阳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河王水库管理所、河道管理处曾多次到惠场村北河王水库与索河连接地段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可当事人拿出与村委签订的承包合同,倾倒垃圾场地归村委所有,不承认河王水库管理所的划边定界文件,村民不承认是违法行为,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无人领取,河王水库管理所曾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路口处栽水泥杆、拉铁丝网,竖立严禁倾倒垃圾标识牌。但没好几天,铁丝网断了,警示牌不知去向。倾倒建筑垃圾又开始了,慢慢地建筑垃圾越倒越多,渔塘、荒沟逐渐变成了护岸。
2013年四月荥阳市水务局组织河王水库管理所领导、河道管理处执法人员、水政监察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在河王水库城关乡张楼村段现场挡停正在倾倒垃圾车辆2辆和场地平整的装载机1辆,准备对有车辆驾驶员调查询问,车辆驾驶员把车门锁好,顺小路进入村庄,水务局执法人员无权也无法对车辆暂扣,向荥阳市110指挥中心报警,110指挥中心派城关乡派出所干警到达现场,派出所干警解释说,我们只负责维持治安秩序,其余的不属于我们的职责,随后110指挥中心又派荥阳市交警队到现场协助,交警队的同志说车辆没有违反他们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暂扣车辆他们只能协助水务局,结果是无法对车辆进行暂扣,责任人拿出与村委的承包合同,而河王水库拿出的划边定界文件,村民不认可。水政监察大队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任人不承认是违法行为,拒绝接收。渣土清运白天休息,晚上突击,在村民的引导和帮助下,他们在深夜最安全的时候才向渔塘、荒地与水库水面交界处倾倒渣土。避开各执法单位的拦堵,对村民和车辆我们没有强制权,令我们执法感到无奈和无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