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的通知,原通知摘录如下:“自2014年1月1日起,凡上年度已参加贷款卡年审的借款人,年审材料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凡未参加上个年度贷款卡年审的借款人,仍应按照原有规定提交所有年审材料。” 以上通知,摘自中国人民郑州中心支行网站通知,连接地址publish/zhengzhou/2951/2014/2014*******735521414206/2014*******735521414206_.html通知:“imag ... %80%9A%E7%9F%A5.doc” 第三条。
该通知明确说明“[size=19.04762077331543px]凡上年度已参加贷款卡年审的借款人,年审材料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和上年度财务报表”,而人民银行荥阳支行在实际年审中,不按上级单位要求,还需要办事企业提供所有的材料,态度十分不友好,没有姓名标牌,不清楚具体经办人姓名,只知道是在荥阳人民银行2楼(1楼不确定是不是车库),望相关部门能多多培训一下经办人员业务知识。这里就不公布我公司名字了,因为怕事情更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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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9.04762077331543px]谢谢各位相关部门领导及办事人员,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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