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5日上午十时左右,我的私家车豫ah212k临时停在成皋路一侧(市武装部附近),坐在车里找武装部在哪里。车子刚停下有个三四分钟,就有两个警察过来贴条,我下车后说人在车里怎么就贴条了?贴条之前也要敲窗看看车里有没人?况且我是临时停在路边在找市武装部在哪里,这样就贴条了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其中一个胖点的民警就态度蛮横地说:“嘟囔啥嘟囔”。听到这令人气愤的话后,本来准备打开车门离开这里的我就下来与他理论几句,难道我们老百姓对民警执法有意见就不能说两句吗?这算是什么人民警察?他听到我与他理论就非常生气,就用相机对我车拍照,在制造我不在车里的伪证,说有问题可以去行政复议。我随后就来到了荥阳市交警大队一中队进行了复议,一中对进行了调查,那个交警也承认了他贴条时我在车里,在给车拍照时我下了车。这是事情的经过。我认为这个民警一是违反执法程序,二是有意做伪证据,三是执法不文明,态度蛮横。在践行群众路线,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是对人民群众的蔑视和对法律的践踏,这是官僚主义,这是在人民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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