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50征地补偿矿未按规定发放到村民手中
柴家村南,港区新开大道建设征地100多亩,每亩地4.5万元总计450万元征地补偿款未按照相关规定和村民意愿发放到村民账户。
按照规定,经征地村民同意可以直接发放到村民账户或由村委会代管。村委会未经相关村民许可进行截留。
据悉:征地涉及的44户村民未同意征地款放在村委会。村委会截留后,已经有38户联名上访要求按照规定和村民意愿足额、及时发放到村民账户。
上述情况村民代表已经与15日前到龙王办事处三资办上访递交材料,至今未得到答复。
二、村委会挪用征地资金私自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或产生75万元经济损失和45万元不明去向。
合计全村2000口人,按照每人15m2计算将有75万元经济损失,其中45万元或被部分人中饱私囊。
2000*15=3万平米*25元=75万元经济损失
据悉:村委会挪用资金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给予建设单位190元/m2的费用开展全大队2000口人彩板房建设,但不包括35元/m2的地基平整费。(35元中,成本估算仅10元左右,给予建设单位按照20元每平米,15元每平米不知去向。)
根据周边其他村的情况,拆迁期间住房补贴足额发放到个人手中,居民按照标准自行建造临时彩板房。成本190每平米。
该大队已经按照惯例发放住房补贴,但却未经村民许可挪用大队44户100亩耕地补偿450万元集中建设彩板房。建房费用增加35元每平米,其中经村民估算,增加的地基整理费中,真实成本估计10元不到。造成每平米25元的额外成本。
据悉:彩板房建设正在进行,如不尽快阻止,错过时机村民损失难以弥补。
三、征地补偿不到位恐影响新开路建设
被征用的100亩地,是港区新开路用地。目前,因征地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村民多次要求,征地补偿款不到位不能开工建设,恐影响正常建设进度,给政府开发建设带来损失。
上述事实说明存在四个问题:
1、征地补偿款不到位,影响政府在群众中形象。
2、村委会挪用征地资金并未经村民同意强制建设彩板房,或造成村民共计75万元损失。
3、造成的村民损失中,45万元或为个别人私吞,存在腐败现象。
4、长期不得到解决,影响新开路工程进度和港区开发建设。
静候佳音。
反映人:新郑市八千乡柴家村村民代表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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