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郑龙湖镇安联11公里小区违规收取停车费暨请求新郑市物价检查所查处而无果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您好: 新郑龙湖镇安联11公里小区2015年违规收取停车费按照每月80元进行收取,而郑价公〔2014〕4号文件《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郑州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规定“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为此向新郑市物价检查所电话0371-62672069反映安联11公里物业管理处违规收取停车费事宜,但接电话人员以2006年的停车费收取政策和现有的〔2014〕4号文件政策相冲突,称无法进行查处。特向领导反映此事,望您们执行中央群众路线,为民解决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