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
该小区地下部分有一部分是人民防空工程,您可以通过所安装的防护设备进行初步判断。另外,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请您咨询国土部门。
《人民防空法》是1996年颁布的,并没有明确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目前所有的人防工程均没有办理产权,出售的只是使用权。新的《人民防空法》正在进行修改意见的征集,届时人防工程产权的问题将会得到明晰。请您认真考虑买卖会带来的后果。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你拨打我办政策法规处电话:67181078,或者请您来人防办当面咨询。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