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金水区明天花园小区共有17栋楼,住户2315户。其中2栋高层有1404户,15栋多层有909户。2014年低明天花园社区一工作人员(在高层上住)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赶跑物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且其中的成员是谁,有几个人都没有公布出来。后来问了问才知道,业委会的成员都是在两栋高层上住的人!就没有多层的人参加!想问一下这样成立的业委会合法吗?有代表性吗?
现在小区安装了监控和门禁,(成本什么都没公布)一张门禁卡成本价也就一元钱左右,他们要十元钱,丢失后补办的要五十元一张,真是抢钱呀!要领门禁卡的话,还得先交给他们物业费(他们私自招的保安以及保洁等人员,没有征求过业主的意见下自己想要成立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现在要收取的费用还比原来的物业要高,(原来一平方是0.38元,现在收0.48元)不交的话,不让领取门禁卡。请有关单位能过问下。他们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就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与业主协商就定下了物业收费多少合法吗?
业主委员会本来是要为业主服务的,他们到时想着怎么来挣钱!现在搞的整个小区哀声怨道,现在讲的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希望办事处和社区的领导也关注一下这种影响社会和谐的事!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