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看到,根据《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规定》“第四条 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申请人应当对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 工商部门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第六条 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允许将居民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的规定,你所反映的车库是可以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至于其经营项目是否妨碍其他业主的利益,且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你所反映的材料无法确认。如果涉嫌无照经营,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到辖区工商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