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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苑小区内车库改为商业用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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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3-21 18:27: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市工商局

处理时间

2015-6-12 11:48

小区内主体车库怎么能允许外来人员搞商业对外营业,请问他们的营业场所合法么?请相关部门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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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23 14:51: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看到,根据《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规定》“第四条  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申请人应当对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  工商部门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第六条  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允许将居民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的规定,你所反映的车库是可以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至于其经营项目是否妨碍其他业主的利益,且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你所反映的材料无法确认。如果涉嫌无照经营,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到辖区工商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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