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王府井百货涉嫌虚开发票的相关情况 2015年元月14日上午,投诉人来到位于郑州桐柏路和棉纺路交叉口的王府井百货。 11点钟左右来到位于王府井百货四层会员中心,这里是专门为顾客办理购买IC卡的大客户处,见到该部门主管董颜娜,投诉人咨询该工作人员能否将购买的IC卡开成办公用品发票,得到该工作人员肯定的说法。该工作人员热情的和投诉人攀谈起来,投诉人询问是否可以不购买IC卡直接开发票时,该工作人员起身把投诉人带到了VIP贵宾室并对投诉人承诺该工作人员在王府井百货工作两年了主要负责销售IC卡和为顾客办理发票事宜,找该工作人员即使不购买IC卡也可以掏钱购买发票,手续费为2个点,投诉人随即以购买十万元发票为由让其代为开发票,董姓工作人员答应后承诺投诉人第二天即可来领取发票,费用为两千元人民币。 2015年元月19日下午六点左右投诉人到在四楼大客户处,把2000元现金先行交给了该工作人员,三张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按照投诉人的要求开具出来,发票代码:14*******031,发票号码:60581736,60581737,60581738。内容包含:“1.A3复印纸50包59*50=2950,点钞机1200*10=12000,碎纸机1018*10=10180,M复印纸250*20=5000,合计30130元;2.点钞机2048*10=20480,碎纸机1358*15=20370,合计40850元;3.点钞机1936*15=29025元,合计29025元。”三张发票共计100005元。 郑州王府井百货随意买卖商业发票,此举不仅使企业在开具发票后大量冲抵了国家税费,还给部分公职人员提供了恶意报销途径,同时也为行贿受贿者等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平台。该资料于1月份已转给郑州王府井百货总经理,但郑州王府井百货至今没有作出任何处理。2月份投诉人也将该资料寄至郑州市国税监察,据说王府井高层已经花钱摆平此事,至今无任何结果。 要求: 1、查处郑州王府井百货违法行为,并告知投诉人。 2、返还投诉人购买发票的款项。 3、对于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