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导好!
简单说下个人情况,
2009年在郑州一家单位上班,按规定缴纳了社保,2010年离职,停保;
2011年到富士康上班后,单位直接在中牟开了养老账户,因个人不清楚社保的问题并且单位也没有通知我社保转移的问题。
2011年下半年,从富士康调至市内的单位工作,在办理社保缴纳时,出现郑州市内一个账号,中牟县一个账号,单位在缴纳社保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接着缴纳,另外一个暂时搁置(当时郑州和中牟的社保都有办理转移手续,且中牟的已经办理转出,只是郑州没有接收)。我和单位都在社保窗口问过了,告知只能这样做,没有办法解决。
2014年,郑州的单位解散了,郑州的社保停保。在咨询办理失业的时候,被告知社保存在异常,即郑州与中牟都存在有缴费记录,为合并,无法申请。反正自己还年轻,失业金领不领都不重要,关键是针对郑州社保和中牟的社保如何能够合并?
我现在到了一家深圳的单位工作,关于社保该如何操作,还请老师给予指导!
补充内容 (2015-4-24 14:05):
个人信息,王波,410*******12095010,联系电话1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