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希望您能用心的感受一下我们老百姓的心声。我是金水区园田路15号院(南阳新村办事处家属院)的业主,在此居住10余年。临街住宅楼,一楼在自家后院盖了一间房子,属违章建筑。早期作为门面房出租,时间我记得不大清楚了,大概有2年时间,就是咱们郑州市统一拆迁违章门面房时我已向直属社区多次反映此事(家属院无物业),无果。之后又多次打12345反映此事,至今仍无果。当时给我的回复就是:已向有关部门反映。担惊受怕10多年,我们的安全问题谁负责????????此事未了,有出新事,现在姜寨拆迁,原本在路对面的小商小贩们都失去了经营的领地,移驾到我家(二楼)的窗户下面,大人休息不好无所谓,孩子现在面临着中考,谁能给我的孩子一份安宁??????????半夜收摊后东西都留在此,三四个液化气罐呢,一旦出了问题,后果敢想吗??????????谁能负得起这样的责任?????????问题也向城管打了几次电话,无人问津。请有关部门能够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担当起重任,百姓的事就是您的事,在此先道谢啦!
补充内容 (2015-5-31 00:45):
商贩是买串串香的,白天不经营,晚上6点多出摊,凌晨2点多收摊,东西一直在此放着。3 、4个液化气罐相当于3、4个炸弹呢。
下派到:
1.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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