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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郑市剑桥郡龙邦伟业物业费问题 物价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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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6-2 12:45: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下派

新郑市

处理时间

2015-6-3 08:49

新郑市物价局价格咨询电话62672069

物价局价格投诉电话62672930。关于新郑市剑桥郡龙邦伟业物业费问题:1、新郑市(县)按照郑州市标准收物业费依据是什么?2、假如合适按三级资质标准1.23/平,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我们业主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协商,开发商和物业勾结私自一浮到顶(10%),每平方收1.35元。我认为龙邦伟业收费程序违规,请物价局撤消审核???

补充内容 (2015-6-2 12:54):
拒绝新郑市最高物业费!!!

补充内容 (2015-6-2 12:57):
兴邦伟业物业

下派到:
1. 新郑发改委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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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21#
发表于 2015-6-3 08:49:37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新郑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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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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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6-17 10:20:00 |只看该作者
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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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6-16 14:54:09 |只看该作者
新郑市 发表于 2015-6-3 0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派到  新郑发改委

请问何时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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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6-16 13:06: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拒绝新郑最贵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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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6-16 09:54: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黑心开发商还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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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6-16 08:58:13 |只看该作者
新郑市 发表于 2015-6-3 0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派到  新郑发改委

下派到那了,这么长时间没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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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6-16 08:55:04 |只看该作者
天天关注,坐等政府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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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6-15 23:21: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关部门早点解决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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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6-15 15:27: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6月10日70名新郑市浩创剑桥郡业主代表到信访局投诉兴邦伟业物业公司强制交房和物业乱收费问题。在信访局靳洪涛书记主持下,北区管委会何主任、房管局徐主任、开发商王凯、兴邦伟业物业陈立东和你们发改委代表**(暂时隐去)于下午4点多放进行了沟通。结果:发改委负责人说兴邦伟业物业已经把相关材料于3周前递交发改委,说会敦促发改委尽快进行兴邦伟业物业政府指导价格批复,请发改委给个确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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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6-15 09:11:20 |只看该作者
  物价局请看清楚了。。 还用我教你们吗?
  郑州市物业费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或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color=Red]收费依据、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价格管理形式、价格举报电话12358、行业监督电话等。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相关规定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截至到六月十日,物业一条都未执行!!
发改委,物价局
你们对擅自收取物业费并制定收取标准的剑桥郡物业置之不理还是装聋作哑?,你们是否对其查处并立案?公民有权查看立案卷宗。
在物业未取得合法证件情况下,物价局有权暂停和其有关的一切价格审批。广大业主拭目以待!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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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6-12 11:14: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黑心的物业,就目前的配套设施你值1.35吗?黑心的浩创你就不能等你的服务值1.35时再开始收吗?你多年来的声誉就值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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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6-11 17:06:58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用太高了,交房也不正规,怎么不让业主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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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6-11 16:29:32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和物业管理不成正比,请监管部门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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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6-11 12:58:43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高了,请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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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6-11 12:56:49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太高了,政府要监管,最近听到很多浩创的负面,是新郑本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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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6-10 11:40:44 |只看该作者
这是目前见得最黑、最狠、最无下限的开发商!强力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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