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登封交警队缺钱 理应取之有道
”的帖子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交警大队迅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1、登封交警队事故扣押处理的车辆全部由登封市少林汽修厂施救保存,不存在事故处理民警收取费用的情况。
高庄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2014年10月30日15时10分许,景长有驾驶豫A8D990轿车,沿登封市区滨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32号路灯杆路段左转弯行驶时,与同方向行驶的岳瑞霞驾驶大阳牌电动车相撞,致岳瑞霞受伤、两车损坏。在办案民警调查事故期间,景长有说谎话,隐瞒事故真相。办案民警住院调查及现场勘查情况,公平公正、作出认定尽职尽责,不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郑公交认字【2014】第0058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景长有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岳瑞霞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后岳瑞霞将景长有起诉到法院。
2、对景长有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交警不存在随意罚款,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但意识不到,并且辱骂交警。
3、当事人对有异议的法律文书,可以到登封交警队法制科进行复议,景长有对该事件多次投诉,我局及大队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调查,根本不存在随意罚款,内外勾结,乱收罚款的情况,因此反映投诉情况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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