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举报电话 严禁有偿补课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04 08:00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月九日三门峡市发布《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
一、“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是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含离岗、二线人员、临时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放学后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为家长代管学生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
二、严禁教师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严禁教师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严禁教师在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六、严禁教师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班(点、所)、补习班。
七、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等。
八、学校领导不得指使、默许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法中明确提出严禁公办学校在校内收费办班,给出的答复却是相关意见,通知等文件性材料,不具有说服力。而且校内办班收费有没有相关许可证,合理性让人质疑,子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审批是不符合规定的,利用国有资产申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明显违背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基本原则,是如何审批通过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子美小学顶风作案,给出这样的回复,未免让广大人民群众产生质疑,希望政府不要用这样的言辞来敷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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