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9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爱心大药房的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13:55: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5-8-14 10:01

  关于爱心大药房的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价格部门只是批评和教育?该药店的这种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欺诈有关规定该如何处理?请价格部门根据价格欺诈有关规定给予答复和处理。
另外,如果不是价格欺诈,那么根据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应该如何处理。请价格部门给予明确答复和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5-7-28 15:56: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郑州市物价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我的吉米  在2015-8-10 21:4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5-8-11 07:00:25 |只看该作者
郑州物价 发表于 2015-8-10 1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兴华街爱心大药房药品(马应龙麝香痔疮膏)价格的问题,我 ...

当我付款时,营业员就已经把标价签给撕毁了,而且态度极其恶劣,几个人说我是偷价得,大声的吵。因此,急忙把标价签斯毁,既然标价签斯毁就不存在违法所得,明显是欺诈消费者。举报人请求价格部门按照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明码标价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价格市场,维护价格执法的严肃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才更符合价格法对价格执法人员的要求。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5-8-10 21:40:05 |只看该作者
郑州物价 发表于 2015-8-10 1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兴华街爱心大药房药品(马应龙麝香痔疮膏)价格的问题,我 ...

当时是有标价签,但是我付款的时候标价签已经被营业员给谁斯掉了撕掉了,因此不存在违法所得,所以该药店的行为事实上构成了无明码标价销售商品。请价格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根据明码标价的规定给予处罚。以严肃价格市场,维护价格执法的严肃性,而不是敷衍消费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8-10 17:22: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兴华街爱心大药房药品(马应龙麝香痔疮膏)价格的问题,我局现已依法初步调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十一条“经营者有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兴华街爱心大药房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鉴于您已购买该店所售药品(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壹支),其差价已构成违法所得,我局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对该店进行处理。请您携带相关票据来我局办理投诉及退款等相关手续。
        郑州市物价局检查四科 67189825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1:2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