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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圣地物业部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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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9-10 16:32: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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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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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4小时:7分钟

2013年就已经反映的青春圣地物业引进早餐屋占用小区绿地,经营早餐严重影响了社区环境,外面摆放桌椅板凳,垃圾满地,制造噪音,占用业主公共绿地。当时给予的回复是将早餐屋搬迁至合理的位置,两年已经过去了,早餐屋应然存在,依然每天在经营,早餐屋已租赁给其他业主做为经营,请核查后尽快解决,毕竟这个问题已经两年未解决,请尽快还业主一个安静,干净的社区,也请不要再占用业主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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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9-11 09:22:18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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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0-15 11:16:38 |只看该作者
行者000 发表于 2015-9-24 1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区的大部分业主同意早餐屋经营?请问物业敢公布出来名单吗,有实名签字吗?这都是物业的一面之词,就算同 ...

如果早餐屋不撤出,那桌椅板凳不能摆吧,哪有小区里面还可以坐在外面吃饭的,桌子上是食客们留下的残羹剩饭,地上是扔的纸张,我们不是住在都市村庄,我们住的是交物业费的社区。占地已经不合理了,还能在社区里摆摊吃饭,这样的行为还是首次遇到,包子可以卖但桌椅板凳需要撤掉,不能影响社区环境。这是业主们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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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9-24 10:50:48 |只看该作者
小区的大部分业主同意早餐屋经营?请问物业敢公布出来名单吗,有实名签字吗?这都是物业的一面之词,就算同意也只会是小部分人群,请问其余不同意的难道就该也被迫接受,占用的是所有人的公共用地,是不是应该所有人同意,而不是某些人群。且不说谁同意,公共用地私人经营在哪里也是不被认可的,而你们不做深入核实,只听物业一面之词就断然下决定,你们这样的职能部门觉得合适吗?那是不是我们也可以在社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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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9-22 17:53:31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核实,该木屋前期处于闲置状态,小区大部分居民曾多次建议顺驰物业启动木屋早餐店,物业公司应广大业主要求启动了该木屋早餐店,现已营业两个月左右。根据顺驰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木屋出租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和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基金。
      针对持反对意见的两户业主,顺驰物业积极与其沟通协商,目前,该两户业主表示同意开设木屋早餐店。
      针对早餐店垃圾遍地的问题,物业公司已要求木屋早餐店负责人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周围环境卫生。后续,顺驰物业将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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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9-19 11:53:58 |只看该作者
郑东新区 发表于 2015-9-11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相关部门处理。

截止到目前,早餐屋只是每天经营的时候把桌椅摆放在外,结束营业把桌椅收起来而已,这不解决根本问题。业主需的只是还社区一个干净安静的环境,属于业主的绿地不能被某些人私自用于经营,绿地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请将早餐屋搬出社区,不要影响大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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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19 11:48:32 |只看该作者
截至到目前,早餐屋每天早晨营业的时候把桌椅摆放在外,营业之后把桌椅挪走,这不解决根本问题,业主要的是不要占用公共资源用于个人经营,私人占用业主的绿地,如果被允许,那是不是其他业主也可以随便摆摊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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