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对圣地花园小区实行车位收费等问题的回复 首先感谢这位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宜的关心和关注! 由于业主都有自己的事业和工作,对小区的一些工作和具体事宜的安排不太了解,现一并向大家统一解释和澄清。 本小区建筑面积39950平方米,物业收费标准为0.40元/平方米/月,门面房1.20元/平方米/月,实际能够每季度收到5万左右,而基本日常支出每季度需5万至5万3千元,并且没有包括大的维修项目。2013年8月1日,由于小区面积小,物业无收益,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业主委员会根据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重新招聘物业服务公司,由于小区的实际情况所限,未能成功招聘到合适的物业公司。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及小区内数位热心业主临时托管了小区的基本物业服务。门卫及保洁人员基本上都是小区的业主,工资只有1200--1500元,业主委员会成员无偿为业主服务,不但没有工资,平常给小区办事都是自己出车出力,为了小区的正常运转,无怨无悔! 由于近年来业主的机动车数量激增,小区内现有车位已无法满足业主车辆的正常停放需求。院内车辆乱停乱放,互相拥堵,给业主的正常出行造成了很大影响。并且经常出现刮擦碰撞现象,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应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郑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表决业主是否同意收取车位占用费。业主委员会严格按照《郑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公示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统计和公示。 按照《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和地下规划共用车位、道路或其他共用场地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商定的意见或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在产权人取得相关产权后,可由产权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产权未明晰前,车位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郑州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 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
地下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16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40元。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本小区车辆占位费收费执行40元/月的收费标准,合理合法。收取的车位占位费用于车辆管理及相关人员的工资支出,结余资金将用于小区的监控安装和更新、更换单元防盗门、小区统一绿化、小区道路维修等。 业主委员会大公无私,一心为业主利益考虑,并没有听信谣传,参考周边小区制定价格,而是严格执行政策最低收费标准40元/月。表决票的公示因牵涉到业主的具体信息和隐私,按照规定只能公示统计结果,缴费业主可以亲自查询原件。欢迎业主监督! 本小区停车位最多能规划210个车位,以后收费和支出陆续在小区内公示,为保证业主的车辆有序停放和车辆安全,增加必要的管理人员是必须的。到时会和门卫结合值班,以减少支出,保证安全。本次小区的车位分配按照先到先得,分完为止,过期不候的办法执行。以后会根据情况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下一年度的车位分配办法。 本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是为消除隐患和防范火灾,经业主委员会争取社会资金为我们小区安装的,为方便业主首先安装在楼洞口,因已经安装了400个插口,已经满足363户的充电需求。车棚下停放的大都是僵尸车,待清理完毕后再安装使用。 总之,业主委员会是无偿为大家服务的,并没有花业主一分钱,别说高工资了。如有侵占业主利益的,我们愿负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和建议,对小区的公共事宜进行管理和改进,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出于公心,问心无愧,希望广大业主给予理解和支持,共同把我们自己的家园管理好! 金水区圣地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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