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金水区国基路办事处领导给予的调查和回复,介于贵处给予的回复,我还是有些情况想说明一下,如果按照办事处给出的答复在我们村拆迁改造中存在的回迁户比比皆是,为何他人可以领到拆迁补偿款而我和孩子却不能?现将我村回迁户名单、工作单位及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情况整理如下:
1、 回迁户名单
姓名:沙甫 工作:庙李办事处工作。
姓名:马芳 工作:金水区艺术小学教师。
姓名:刘瑞敏 工作:大石桥办事处社区书记。
姓名:李耿杰 工作:粮食局工作。
姓名:徐丽娜(一家3口)工作:河南省肿瘤医院。
姓名:孙小波 工作:金水区丰庆路小学教师。
姓名:许国林 工作:杨金路办事处工作。
姓名:孙宾 工作:省高管局工作。
姓名:孟勇丽 工作:东风路办事处工作。
姓名:沙欧 工作:创新街小学教师。
姓名:李刚 工作: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
姓名:丁晶晶 工作:东风路办事处六合社区书记。
以上人员享受国家发放的工资以外,同时也享受拆迁改造每人200平方米的安置房和每人每月1200元的过渡费。
2、 拆迁改造以前已经死亡人员名单:
姓名:任二妮 姓名:马秀英 姓名:郭秀花
姓名:吴素珍 姓名:李明义 姓名:沙玉清
以上人员已经死亡,仍然享有1200元过渡费和200平方的安置房。
3、 本村出嫁姑娘名单如下:
姓名:徐荣荣 徐丽敏 其父亲是村民代表,户口迁出后又迁回,享受了1200元过渡费和200平方安置房。
姓名:徐冉冉 徐迎迎 徐媛媛 已出嫁,并且户口已经迁出,享受了1200元过渡费和200平方安置房。
姓名:徐盼盼 已出嫁,并且户口已经迁出至杨金路办事处安庄村,享受800元过渡费和120平方米的平价房。
姓名:徐真 徐丽芳 徐姗姗 徐艳霞 朱亚娟 徐郑娟 徐玉孀 沙贝 沙欧 沙锦 沙莹 李娜 李静 李娟等等已经出嫁结婚都有200平方安置房和1200元过渡费。
姓名:徐丽娜(3口) 徐桂芳(3口) 徐静 这四个人除了都有200平方安置房和1200元过渡费外还有宅基地。
以上名单中很多人与村委书记兼村长沙保力有着亲属及朋友的关系从而很轻易的就得到了拆迁补偿款及相应的福利。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并给予答复。
最后我请求上级部门更正村委的错误决定,按照国家政策解决本人李百松以及本人孩子李兴业的村福利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