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派出所不认真核实情况就开证明”的帖子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嵩阳路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经查:大金店陈楼村居民张松锋因新丰煤矿沉陷房屋安置搬迁,在嵩阳路派出所辖区依溪园购置住房一处,其父亲张四子随其一起居住.2015年8月张四子出了交通事故,张松锋多次来我所要求出具张四子的居住证明,我局嵩阳路派出所本着不让群众多跑路,为民办实事的初衷对此事行了调查了解:张松锋提供了房屋安置协议、购房合同、收据、颖河路居委会证明、邻居证明等书面材料。为了解核实情况嵩阳路派出所社区民警严善武及其他民警亲自到颖河路居委会了解情况,并找到张松锋的邻居李秋娟、王才旺、陈建营三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告知了作为证人的权利义务,均证明张四子一直随其儿子张松锋在此居住。
综合以上证据,我局嵩阳路派出所认真核实出具了张四子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证据采集合法有效,不存在你所反映的派出所不认真核实情况就开证明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