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河务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11月10日,市河务局水政监察人员在河洛汇流处检查,发现豫巩003号采砂船在此非法采砂,船主为刘某。水政人员当场制止了刘某的非法采砂行为,口头提出警告,向其宣讲了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并下发了书面的《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巩黄责停字[2015]第[015]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刘某向河务局作出承诺,不再进行非法采砂,当场主动拆除了抽砂管道。
巩义市河务局下步一是将河洛汇流河段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巡查;二是对刘某非法采砂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加强与国土、林业、交通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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