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商业储运公司家属院的住户,今年11月初,因垃圾处理费问题与郑州好易家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其员工魏某、荆某等一行三人到我家进行强行断电,并多次与我和家人发生激烈争吵,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的正常生活。按照郑价公〔2014〕2号文件《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仍维持每户每月5元,其中清扫保洁费1.6元、收集清运费1元、转运费1.8元和处置费0.6元。但郑州好易家商贸有限公司近十年来,一直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其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远远高于这个标准,目前仍然按照150元/年收取。住户稍有异议,便强行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经了解,郑州好易家商贸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垃圾处理费收条上的“好易家物业公司”不知从何而来?另外,垃圾处理费是国家规定的事业性收费,但“好易家物业公司”一直拒绝提供正规收据。
郑州好易家商贸有限公司公然违反国家规定、强行乱收费并断水断电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的正常生活。恳请上级领导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严肃处理,尽快恢复我们一家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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