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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凤路升龙凤凰城D区4号楼楼下铁皮房长年占道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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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2:50: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7-1-25 15:46

搭建的有蓬,堆的乱七八糟,影响行人过路。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更可气的是之前有个骑三轮车卖东西的老人,来了个执法局的人结果把老人的东西都收走了,可是那个占道经营的铁皮房竟然安然无恙,这个铁皮房长年占道经营,小区过路很碍事,摆的都是乱七八糟东西!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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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4 10:37:04 |只看该作者
您好,亲,反映已收到,我们会尽快派队员前去调查处理的。感谢您对城市容貌管理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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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9 09:50:57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金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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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5-12-9 10:51:12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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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26 09:09:08 |只看该作者
我们已经现场了解了情况,已经整改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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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9 09:50:45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案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派队员前去调查处理。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处玉凤路南段(郑汴路以南)有临时性搭建构筑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我们将协调规划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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