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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政府为民做主!(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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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18 10:11:4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15-12-28 14:38

尊敬的领导:

    我是二七区亚星盛世悦都小区的业主,现在投诉河南盛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诿,不负责任之事。

11月下旬,我家部分家电、灯具在空气开关断开的情况下烧坏,合上空气开关后,线路暂时正常,故并未修理,只是对已烧坏的家电、灯具进行维修更换,共花费近千元。

事隔两天后,刚换过两天的灯具再次烧坏,并且强电井的电闸断开,物业派电工来家查看,与此同时,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的邻居家内也在频繁跳闸,并且邻居也给电工反映近期晚上在熄灯后,灯具还会闪烁(和我家近期情况一样)。

电工随即在强电井内进行维修,并对家中没有起到保护电器作用的空气开关换掉,至今线路才正常。

根据业主和河南盛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其中第三条第二款“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规定是包括供电线路的。因此,我认为我家家电、灯具烧坏,物业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同一单元,同一楼层,同一时期出现频繁跳闸及夜间关灯后灯具闪烁现象,而在物业电工修好后,我家和邻居家此种现象消失,不会是巧合问题。

2、家中的空气开关是交房时开发商提供的,在电不正常时却没有起到保护电器的作用,而按照建设部等有关规定:“灯具、电器开关的保修期是两年”,而本小区从交房至今还不到两年时间(该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为同一家公司)。

随后,针对电器灯具烧坏的赔偿事宜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多次,物业公司均以了解情况、近期忙于供暖等借口一直拖延至今,不给予解决。

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希望社会和谐,但作为强势的物业公司却做出不和谐事情,我期盼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解决赔偿问题。

再次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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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21 11:42:26 |只看该作者

接到你处反映的亚星盛世悦都小区业主投诉自家电路由于开发商空气开关质量问题造成多个电器烧坏,向盛世物业反映却遭推诿的问题。我中心领导非常重视,指派专人进行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我中心人员就该业主反映的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物业公司21日回复称该业主反映的问题已和业主多次协商,目前此问题已解决。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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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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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23 09:12:51 |只看该作者
不是吧,我今天才知道自家电器烧坏是物业的问题,那以后电器再烧坏是不是就不用修了,直接找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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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23 09:11:42 |只看该作者
不是吧,今天才知道电器烧坏了还要算成是物业的问题,那是不是以后我们自己家的电器再烧坏都要算是物业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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