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的工作地在江苏省南京市,09年至13年,按照国家规定在南京参加社保并足额缴纳,2013
年因工作调动,从南京回到郑州,社保相关手续也按照国家规定从南京转入郑州市医保,并开始在郑州
缴费;
2015年6月,工作再次调动,返回南京工作,目前已在南京开户并交纳社保。
现在需要再次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从郑州将09年至15年的社保转入南京,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2013
从南京转入郑州的社保和在郑州缴纳的社保没有合并,导致此次转移无法将2009--1013的社保关系一起转出。
只能转移2013年---2015年的社保。
经个人查看相关的文件,社保关系转入后,社保的合并工作由两地的社保局直接进行操作。
目前导致的社保没有合并的情况,将对本人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
希望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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