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员工王某,2013年因公在内蒙古出差时遭遇车祸,左腿骨折,2013年4月在哈尔滨做完手术后返回郑州,并于2013年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2015年8月,我单位员工王某在郑州市工伤协议医院进行术后康复手术,取出当初植入体内的髓内针,治疗全部结束。
车祸是第三方肇事者全责,与第三方的官司一直到2015年11月才宣布判决,由第三方赔偿部分费用。
但我单位花费的费用远远多于第三方赔偿,请问工伤保险还能予以报销吗?如果能,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
备注:我单位在金水区,本人电话15*******2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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