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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的讨薪路,只换来一句《已经下派》再没下文(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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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4:56:3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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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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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7 10:22

二十年艰辛讨薪路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由我们参与劳务施工的登封县(现已更名为登封市)城关镇永泰寺村修建永泰寺寺院工程。(合同上标注:建设单位:郑州永泰旅游发展公司,工程时间:1995820起止19951010竣工。)

我们于1995年按照《整修永泰寺寺院工程合同》如期进场开始施工,对永泰寺院院墙进行修整。建设方在我们入场时,交付2万元工程款,由我们进行建筑材料购置。

由于寺院院墙的修整完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方先交付的2万元资金很快用完,为不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如期履行合同要求,在寺院院墙修整施工中,我们自己又进行预垫付款,购置施工材料,使施工继续。

寺院院墙修整施工中,建设方又口头要求我们为其建设一座旱厕。为了确保总工程款项能按时结算,我们又加班加点为寺院建设一所旱厕,按当时工程造价,此旱厕价值2000余元。后期由于我们实在是没足够的资金进行垫付,在多次的协商下,建设方才交付给我们2万元的工程款。截止1996年五一前,我们与建设方协商后共完成永泰寺寺院院墙修整250多米,总工程款项将近12万。

由于建设方对旱厕工程建设工程款不满,认为我们多算款,(旱厕用砖材料按当时造价1000多元,加上工时费,整个旱厕工程款2000多元)导致我们的总工程款将近12万元搁置。

从1996年到2013年,我们总工程款未结算。期间18年的时间,我们开始了讨薪历程,(中间建设方领导已经进行了变更)我们多次向建设方索要余下工程款,建设方都以各种理由未支付结算。

2013年,经有关部门协商,我们与建设方达成协议,先给工程款5万元。从2013年到2015年中间,协商支付的5万元建设方断断续续给了不到3万元。我们又踏上了一个漫长的讨薪历程。

2015年至今,我们与建设方协商的5万元也未能按期支付。漫漫讨薪历程,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截止今日,建设方一直联系不上。20年的讨薪路程其中的坎坎坷坷,风风雨雨,我们无处所说,现只有通过网络渠道如实反映,希望媒体和有关部门看到后能够给予帮助和解决。

我们对建设方不能按期履行剩余工程款项表示非常失望。合同上标注违约责任,如果建设方不按合同执行,罚金3万元作为乙方损失费用。且不说违约罚金,截止目前我们还未要回完工程款,(总工程款将近12万元,减去之前建设方垫付的4万元和我们协商讨回的工程款2万多元,剩余将近6万余元的工程款未支付)更不要说合同上的违约金(3万元)。

人在仕途不容易,更何况是寺院,佛门圣地。我们不愿意给相关领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不能因为建设方的违约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政府领导被约谈,现恳请政府部门及时出面协调,本着以劳务合同为依据,给我方按实结算,让我们早日拿到血汗钱,不要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卖力再落空。

如果政府部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将逐级反映,直至拿到我们应得的血汗钱为止。

我们再次对关心和支持正义的领导们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

请愿人联名签字:

毕彦杰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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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8 14:57: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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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8 09:03:50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您好:
      该工程属于嵩山风景名胜区内开发项目,而非我单位民用建筑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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