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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我局收到您反映的“芙蓉花园私架卫星锅 非法传输有线电视信号收费”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处室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2016年7月15日,我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到郑州市长江路行云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芙蓉花园5号楼1单元301室检查,发现301室为一正常居民用户,并不是网民反映的“私自架设卫星锅,非法传输有线电视信号收费牟利,电视里有不健康画面”等情况。通过观看居民家中电视节目,发现电视图像不清楚。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解决相关问题。
郑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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