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反应的问题是:我妻子在登封总站上班,为临时工,主要在高速口执勤,不让黑的扰乱交通秩序。2016年1月17日下午大概四点多钟,看到黑的在执勤口明目张胆的拉客!就上前阻止,趴前右玻璃给黑的司机说让他赶紧走,黑的司机听到后猛的开车,把我妻子拖行数米,后车轮从脚上碾过,在周围人的阻止下才停。当时唐庄派出所和卢店交警队都去了,唐庄派出所把黑的扣了,人带走,交警队说属治安案件,不归交警队管。之后第二天,唐庄派出所说是交通案件,也不归派出所管。现在过去这么久了,双方都不管,我想问,还有人替百姓做主么?现在这种事到底应该找谁?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