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心通桥反映的北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违规占用绿化带建停车场和驾校问题回复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和第四十七条的“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规定,举报人反映的在绿化带内构建违章建筑之事,应有市管理局负责。该问题支队已向金水区执法局进行电话告知,也请举报人可向金水区执法局反映。
至于有人破坏绿化带问题,依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由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请举报人可向市园林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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