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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唐庄乡派出所非法扣押我十几万的车(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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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11:18: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7-7-4 14:32

我叫崔燕锋,河南省巩义市人,2016年2月20日夜,去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找朋友谈淘宝上扩展的生意,21日凌晨一点左右离开的现场,离开过程中我两个朋友和对十多个醉酒的人发生了纠纷,我开车到停车场出口的时候,看到了我朋友和对方拉扯,我就下车询问情况,对方大部分人都是醉酒状态,训斥我开车差点撞到他们,他们中间有清醒的劝我说他们喝多了,让我快点走,跟他们交涉过程中,忽然过来个人揪住我毛衣准备殴打我,我见势不妙,直接挣脱,看前方没人就赶紧开车离开现场(车当时是启动状态),因为事发突然,心里着急害怕,加上天黑和盲区,离开现场过程中车后轮压到了一个人,事到如今,都不知道是我不小心压到,还是他酒后追我向我车上冲。21日中午派出所打电话,才知道离开现场的时候压到人了,后来去医院看望了伤者,伤者是小腿骨折,去医院给伤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              


         事情发生后,派出所和交警队都找了我,并且在派出所录了笔录,受害者的五叔以前是村子里的村长,托人找了个叫郭老二的去派出所说事,号称登封市黑道白道通吃(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事情发生后,派出所一直让我家和受害人协调,小腿骨折绝对构上轻伤,按故意伤害处理,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后咨询律师,律师告知不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构不上,可是派出所还是按故意伤害让我和受害人协调,受害人张嘴就要七万五千元,根本都没办法协调。
     
      
        最近这么多年,公安机关确实比着以前好了很多很多,没人再敢公开腐败,但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就是这个样子,人情总是还是有的,我是坚决反对人情干扰法制的。
      
      日常生活中,我还真没见过哪个公安机关不去调查事实真相,不去抓触犯刑法的施害者,天天找施害者让施害者和受害人协调的事,可是这事真让我碰到了。
      
     在做笔录过程中,派出所民警使劲拽我,质问我,当时是不是这样扯你的,当时是不是这样扯你的,当时是不是这样扯你的。。。。。 拉到刑讯室的时候,民警对我说这里边东西你随便砸,砸吧,砸吧,办案态度急需改进。

         3月6日,派出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做了个证据保全决定书,扣押了我的车辆,本事件中,不管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还是交通意外,全部都称不上治安管理,扣车以后,受害者家属直接张嘴要7万5,民警还告诉我媳妇,让我媳妇当家把我十几万的车送给被害者,并且让受害者倒找我4000块钱,我给民警打电话沟通,民警一直让我协调赔偿,我一提故意过失,立马挂我电话。
   
        最后我恳求公安机关,希望依法处理,尽快查明案情真相,如果证实是故意行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法院判决到哪,我赔偿到哪,如果证实不了故意伤害按过失交通意外处理,我保险公司这边也会依法赔偿受害者的。 相信国家会越来越好的,以后肯定比现在强。


发帖人:崔燕锋  电话: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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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6-4-8 03:59):
     领导你好,2011年,因为做生意得过几个月的精神分裂症,那年复发过三次,2012年下半年病情才稳定,至今没有复发,过了几年正常人的生活。


补充内容 (2016-4-8 04:00):
从小至今没触犯过法律,平时遵纪守法,不去惹事。这个事件对我影响太大了,现在都凌晨三四点了,我还是没办法睡觉。

补充内容 (2016-4-8 04:03):
大部分精神病人终身不能断药,我是幸运的,不吃药这些年稳定下来,实在不容易,我是最不想病情复发的,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电疗N次,终身难忘

补充内容 (2016-4-8 04:06):
四肢被医生捆在病床上,挣扎嘶吼绝望那种感觉,这辈子我都不想再有,那种濒死感觉,比任何严刑拷打都折磨人。

补充内容 (2016-4-8 04:11):
那种感觉跟死了一次没两样,康复以后,变的看开了很多,不怕得罪任何人,不怕任何事,毕竟感谢上帝,我自己获得了新生,我是个基督徒。

补充内容 (2016-4-8 04:13):
事情刚发生时,民警扣押我车辆,上面写的调查我故意伤害案件,亲属后来都说我,咱不是故意伤害,不该签字,

补充内容 (2016-4-8 04:14):
  我说人家只是调查,调查调查不都真相大白了,调查调查都没事了。

补充内容 (2016-4-8 04:15):
   4月5日,因为扣车期限将至,我去派出所找民警,民警给我又出示了份证据保全决定书,延长扣车一个月,并且又给我宣布了一份扣车延长强制措施,

补充内容 (2016-4-8 04:17):
明确说我驾驶车辆冲撞人群,民警问我有没有需要申诉和陈述,我说有,我说我要在下面写,民警说我不签字,不让我写,

补充内容 (2016-4-8 04:18):
民警说措施上面写的是让我回家准备书面材料陈述和申诉(有朋友的现场录音为证),虽然我以前疯过,但不能把我当傻子玩啊。

补充内容 (2016-4-8 04:22):
民警让我看的申请扣押延长的文书里,写到有充分的人证书证证实我冲撞人群,民警强制扣车延长措施宣布完后,我非常气愤,因为里边全是胡写

补充内容 (2016-4-8 04:25):
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清晰显示,我车离开现场过程中,车前一直都是一个人都没的,如果不是有记录仪上的图像,我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补充内容 (2016-4-8 04:27):
此事件,我个人感觉,肯定是有人干预司法公正,是谁我不知道,要不不可能给我捏造个冲撞人群的罪名,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补充内容 (2016-4-8 04:34):
人在做,天在看,天日昭昭,做事不要太过分,其他冤案多不多,我不想关注,至少我不想被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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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3-29 08:58:52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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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5-12 08:38:02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
      你好,该事件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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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4-13 06:35:18 |只看该作者
  强制措施告知书里写的查明的事实是我酒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驾驶车辆冲向人群,将XX撞倒在地,导致XX腿部受伤,告知书里的意思是明显的故意,这些我保存的都是有录音的。领导回复里的是,后经依法调查查明:2016年2月20日晚张涛同朋友在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66”喝酒后离开走到停车场时,停放在其左侧的一辆白色现代轿车的车主崔燕峰突然启动该车辆将其撞到,又从其腿部碾轧过去造成其大腿骨腿部骨折。  强制措施告知书里,至少有动机,是因为我酒后跟他人发生争执了,然后我实施故意行为了,领导回复里,直接连个动机都没了,然后我为什么突然启动?到底是故意还是不小心?提都不提了,既然已经查明了,为什么不公布?说的那么笼统,这叫查明吗?
所以还是我给个解释吧,当我听到强制措施时候,提出记录仪,民警看过后,一句“你别激动,你别紧张,我听你妈说你有过精神分裂症,你先后边坐坐,后边坐坐”,其实我当时没激动也没紧张,我只是开心,开心的是他们捏造假事实的把戏被揭穿,可能民警激动紧张吧,后帖子陆续发出后,市长信箱领导回复里面,已经去掉了酒后发生争执,也没再提冲撞人群,只是说了撞倒在地,并没有提故意或者过失问题,领导的回复虽然比较笼统,但是用词恰当,用外交部发言人的话说,这个就叫假话不能说,真话不全说。 可是只是前面查明的事实更改了一下,都没提故意过失,后边为什么会有“作案工具”“违法人”这样的字眼呢?如果伤者酒后追逐我车辆,我也是违法人吗?所以说,依法调查查明后的内容,本来是强制扣车告知措施书里的内容,没想到半路杀出个记录仪,临时才改成的现在内容,强制措施里查明的至少有个动机有个故意,领导回复里查明的连个故意过失都不提了,没故意和过失,这叫查明吗?正如当时交警给我说的话,你不要说谎,一个谎言了,你得好几个谎言才能圆场,总之一句话,慢慢圆吧,只要能圆的住也可以。
     现场的真实情况是我正站在车左侧跟对方一个人沟通过程中,那个伤者,从KTV走出来,嘴里吼着准备过来殴打我们这边的人,因为我跟他一直不认识,从我车前经过的时候,我车上的记录仪有清晰显示,这些情况当时我并不知情,后期观察记录仪才发现的。 我跟对方说话过程中,猛的有人扯我一下,我就下意识的直接挣脱,赶紧上车开车走,当时那种情况,车前方空无一人,跟我说话的几个人虽然离车近,但还是有段距离,当时对方人好像认识我,问我是不是涉村的,我没给他们发生任何肢体和语言上个的冲突,所以正常行驶是不可能压到人的,这也就验证了现场监控上,车起步后,车旁几个人没后退四散,也没受伤这个事实。监控视频这种东西,我自己店铺的监控和录音,全部都是我网上购买,自己回来安装的,晚上看啥样我比谁都清楚,何况距离又那么远,监控只是看到我车起步,有人坐在地上,至于是怎么压到的,不可能看到,所以说监控只是个辅助证明,说这么多,我也不是说自己想推卸责任啥的,只是以事实说话,关于伤者受伤,只有两种可能,1、当时确实是他离我车最近,2、我上车后他追逐我造成,以上都是后期推断,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伤者当时做的口供有所隐瞒,他对我媳妇说的是他从KTV出来,不知道咋回事眼前一亮就被撞住,他隐瞒了他要揪住我毛衣这件事,他村子里的人说的是以前他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事他才撒谎。事发笔录时候,派出所的指导员解释的是证人说的我故意朝他们冲撞才定性的故意伤害,但是那时候如果民警能接着问一句,他朝你们冲撞,你们为什么还站着不动不躲开,如果当时能问一句,谎言将不攻自破,不可能后续有这么麻烦的事,仅此而已。
一开始就抱着吓吓协调的态度,协调不成就扣车,为什么一开始就做有罪推定,不做无罪推定?事发之初,我就给民警解释,扣车不利于协调,很可能会出现狮子大张口,民警当时没采纳,估计想的是扣车我害怕了,果然不出所料,扣车没几天,对方直接张嘴就要七万五,扣车合法不合法,车辆算不算作案工具,这都是有待再议的。我给民警打电话沟通,民警一直强调尽快协调赔偿,我一提调查故意和过失,直接挂我电话,这些都有电话录音证据。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不是故意,所以我家人不管怎么去,我是坚决反对协调的,更何况是以故意伤害的名义的协调。        伤者家属对我亲戚说,他妈有钱,要七万五不多,但是他不知道,如果2011年我开始创业时候,家人能有个支持,我不会把媳妇结婚的三金当到郑州当铺,后期我也不会精神分裂症。他更不知道,因为我买车后,因生意资金周转,我妈借给人家五万,我让帮忙借钱没借,怄气到现在一年多没说过话了。
一句名人的话: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我们也知道其实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他们也知道我们是假装他们没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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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4-13 05:46:18 |只看该作者
dfsgaj_admin 发表于 2016-4-11 08: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登封市派出所非法扣我十几万的车”帖子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唐庄 ...

领导你好,领导回复的这个内容,我本来想在咱心通桥这块说明解释,但是这边因为字数限制,还有回复审核等,没办法只有在天涯社区发了几万字的解释,领导有空了去看一下都可以了。post-828-1334483-1.shtml  后期有机会了,我在博客微博同步更新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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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4-11 08:20:09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登封市派出所非法扣我十几万的车”帖子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唐庄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 案件来源:
2016年2月21日凌晨1时许,我局110指令接到有人报警称:在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停车场门口有人打架。
二、 调查处理情况:
接警后,我局110指令唐庄派出所出警,唐庄派出所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了现场了解并对案件进行了调查。2016年2月21日唐庄派出所将该案件受理为治安案件《2016.2.21郑州登封市崔燕锋故意伤害案》调查处理,并于2016年2月21日向被害人张涛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让受害人张涛对伤情进行鉴定。
后经依法调查查明:2016年2月20日晚张涛同朋友在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66”喝酒后离开走到停车场时,停放在其左侧的一辆白色现代轿车的车主崔燕峰突然启动该车辆将其撞到,又从其腿部碾轧过去造成其大腿骨腿部骨折。
2016年3月7日,唐庄派出所民警到巩义市涉村镇崔燕锋淘宝门市内找到崔燕锋,将其当天驾驶的一辆白色现代牌(豫AA8J80)轿车按“作案工具扣押一个月,后因案件尚未办结,扣押期限将至,唐庄派出所又于2016年4月6日延长扣押其白色现代牌(豫AA8J80)轿车至2016年5月5日。
案件发生后,崔燕锋的妻子牛丽歌到医院给被害人张涛垫付医疗费用9000元,后又到唐庄派出所联系被害人张涛家属调解此事,但唐庄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因张涛家属一致索要全部损失7.5万元,但是违法行为人崔燕锋家属只赔付医疗费2万元,调解数次均未达成一致协议。
三、 下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敦促此事的进展,争取尽快将此事处理到底,将扣押车辆及时返还给被扣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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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9 12:44: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派出所用心太狠了,刚开始时候,他们扣押我车,证据保全上面写的是调查故意伤害,我当时想着他们是想照间接故意上扯,本身都不是故意,想着调查调查都没事了,真心没想到,他们还真敢下黑手,直接找证人,证明我朝人群冲撞,给我照直接故意上揪,说我冲撞人群,现场监控有一点都说不通,我离开过程中旁边的人站那一动不动,他们都傻了,站那等着我去撞?更何况老天没瞎眼,记录仪显示离开过程中车前方一个人都没,他们是真正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现场的真实情况是,我表哥跟对方发生纠纷,对方有个人好像认识我,问我是不是涉村的,跟他说话过程中,他背后冲过来了个人,直接揪住我准备殴打我,我见情况不妙,直接挣脱,赶紧上车,因为车旁边说话的人有段距离,上车观察了前方没人,正常是不可能撞到人的,所以说不排除那人追过来冲撞我车的可能,更何况,我车起步,也并不是一下子就冲出去的,起步时下意识的有个停顿,足以证明我不想伤害任何人,前几年我在煤矿上过班,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在煤矿下面开溜子(刮板机)的时候,老工人教导,开溜子时候要先点一下再启动,如果溜子上站的有人,会下意识躲开,防止伤人。 后来记录仪显示,一个人从KTV走出来,嘴里一路吼着,驾着着膀子朝我们这边走来,基本可以断定揪住我准备殴打我的就是这个人,虽然我不认识受害人,但是可以判断就是这个人,这个人村子里的传言我不想在这里说,有没有前科,警方比我清楚,过多的话我不想多说,以免有人再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删帖子、说我诽谤罪,     交通安全法76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我车辆商业险全险,我没必要推卸责任,但是事实就是事实,真相就是真相,我不想被冤枉。 警方录完笔录就让我回家找人协调,我被揪坏的毛衣不去提取举证,我车一点损失没,把我车扣走证据保全,难不成我把我车毁了毁灭证据?对方小腿骨折,张嘴就要7万5,我老婆说句没那么多,民警居然说没钱把车给人家吧,再倒找你们4000。  记录仪显示车前无人,警方居然认定有人证书证 证明我冲撞人群,说没人干预司法公正,可能吗?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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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8 04:41:48 |只看该作者
总之目的,是想领导重视,尽快公正的查明事实真相,还我一个清白,事情早日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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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8 04:37:01 |只看该作者
为使您的投诉更快得到处理,请您详细输入您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姓名,并将您的联系方式以论坛短消息形式发给心通桥小秘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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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8 02:43:11 |只看该作者
dfsgaj_admin 发表于 2016-3-29 0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羡慕嫉妒,心通桥登封这个板块做的真心不错,大部分帖子额都认真看了一遍,问题基本上都有解决了,比我们那边强多了,相信我这个事也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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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1 10:48:35 |只看该作者
dfsgaj_admin 发表于 2016-3-29 0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恩,谢谢,明明是过失不小心造成的,事发一开始,派出所就让协调,协调不成,就以治安管理扣我车,我打电话给民警,一提故意过失,就直接挂电话。希望催促尽快调查,本身都没故意行为,如果核实后确实没故意行为了,希望移交到有权处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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