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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仕豪居二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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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5 08:53: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巩义市

工作时间

14952小时:0分钟

我是名仕豪居二期的业主,现已处于“交房”状态,但仍有几个问题急需解决:1 去“领取""钥匙时,负责人并不能出示相关上级部门的两书一表,解释经理不在家。2 工程很明显没有完成:1没有大门2去小区的路上有一段没有修,并且没有相关排水设施,若有雨天,积水怎么处理。3没有燃气借口。4 与土产共用一条路,试问公共空间能归业主所有吗?业主的相关财产有没有保障?三领取钥匙必须先把一年的物业费先交了,否则不给钥匙,无法验房。四物业费不合理,居然达到每平方1.15元。这是一星级的物业吗?有没有相关上级部门的收费依据。而在道南的城市家园,每平方才0.95元。这是一个法制社会,相信政府和相关部门会实地检查一下,还全体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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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4-5 08:56:58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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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18 09:19: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经过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两书一表”的问题。经调查,名仕豪居二期项目是由郑州坤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2年通过招拍挂取得,该项目于2016年4月1日交付使用,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使用时由于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正在办理,所以未发放两书。我中心将责令该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发放两书。
    二、关于物业收费问题。物业费的收缴应严格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执行。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据查,名仕豪居于2014年8月由郑州坤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选聘郑州福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服务。
      物业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内容核算,通过招标确定,不是按照物业公司资质等级定价的。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9个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名仕豪居二期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标准最终确定。
     三、关于小区公共设施未达到交房标准的问题。我中心监察队已对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尽快整改到位。(巩义市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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