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让谁看的,又是由谁处理的。村委不管,办事处推脱,走了民事走刑事,走过自诉走公诉。从赡养纠纷,到侵占罪诉讼,直至诈骗罪,至今无任何结果。
我是少林办事处少林村三组居民李江涛,自幼丧父,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从而有了上门姐夫后,在世的祖父在村里村干部和众人亲属和见证人的见证下签立了分家协议书,指明家中财产归我所有,自然是指房屋。而李巧玲与王五鸟隐瞒了这一事实,予以欺瞒手段霸占了属于我的房屋及各项收益。而本人自知晓此事的2015年6月12日起,奔走于少林寺村委会,少林办事处,无人行使职责处理此事。直至以“侵占罪”诉诸法院,自国家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此案报案半年,至今却“审查”无果。然后发现此案涉嫌诈骗,又至登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至今委派少林派出所“办理”,提前准备好了口供,在本人拒签之后,证据材料送达却遥遥无期。
满目疮痍,无一单位按照流程依法办案。
而本人因欠登封市建设银行信用卡1万余元欠款,神速立案审查,快速拘捕。一天内完成了所有程序,直至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开庭时呈上一份可笑的催收证据,一起冤假错案就此诞生。
我做错了什么?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为了生活辗转奔波,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诸于政府和司法部门,但结果是什么?
村委,办事处,信访办,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一路走来,满目疮痍。
详情我已截图备案,可在智慧登封论坛搜索:“登封又一大案”。证据确凿,法有明文,情无可恕。
谁人是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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