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下面的群众已经满大街的在议论高速路的绿化问题了。
有的说干部们私自把南地大土堆的土倒卖了。
有的说不管你们群众的事。那是挖运河的土。是国家买断了。国家搞得高速路绿化。国家用土天经地义。
只是极个别群众说那高速路绿化方支付了买土的钱了吗?没有支付还行。如果支付了,但是钱没有入账,那钱去那了,被瓜分了吗?
有的说那是谢庄村的地。理应土也是属于谢庄村的。当初是租不是买。
那问题又来了,如果土是属于集体的。如果绿化方支付了买土的钱,那这笔钱是不是要入集体的账。
一问:那土到底是属于国家的还是村集体的。
二问:绿化方有没有支付买土的钱。
三问:如果绿化方支付了买土的钱。但是钱没有入账。那这属于什么性质?如果土属于国家的,属于不属于盗窃国有资源。如果土属于村集体,那属于不属于倒卖集体财产?
四问:现在绿化既然大土堆填起来了。就不存在以后的复耕问题。到底绿化赔偿是租还是买断。租要租几年。租金会给几年。大队能给个公示吗?要不开个大会说明一下情况。
村干部们你们看看自己的村民。他们都是面朝黄土和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在泥土地里刨食,不容易呀。既然现在国家开发形式这样好。多少让群众得点实惠吧。夕阳西下,看着那些佝偻着身躯还在草莓地辛苦劳作的老头老太太。你们不动容吗?就让他们在新农村的改造中分一杯羹吧。
会计没有入账的,赶快把帐入了吧。现在还来得及。别把小矛盾弄成大矛盾。遇见矛盾都丢给办事处。你们就没有一点领导才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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