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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教苑小区物业黑心不办事,还堵门不让业主回(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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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3 09:14:0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16-5-16 14:20

教苑小区物业不作为,只知道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而对小区内的管理非常不到位:小区安全问题没有保障,有天一下子在小区内被偷走了2辆电动车;小区消防通道租给菜贩,一旦发生意外,消防车辆将无法进去;楼道卫生基本上都没法打扫过,楼道内乱堆放杂物,影响通行;小区内环形花坛被破坏当做停车区。
由于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因此在该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的时候,业主都不缴纳,主要原因是由于不满意物业的服务,不是业主不愿意缴纳。业主们都希望所居住的小区安全、卫生、舒心。
业主将小区存在的问题向社区居委会反映,没有想到社区委员会和物业是一伙的,不积极的协调此事,反倒觉得物业是在亏本经营。因为物业和小区的矛盾,物业多次堵门,造成业主无法回家,为此业主和物业多次争吵,但是过段时间物业照样是堵门。
业主对物业的不满已经到了不可调解的地步,业主们都要求更换物业,寻求更好的物业公司。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我们小区解决此事,以满足业主们的心声。希望你们不要再转发给街道办事处,他们不会给我们业主认真解决的,他们都是在敷衍,我们业主不相信他们。
希望有更好的职能部门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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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11 15:59:02 |只看该作者
针对近期多次接到教苑小区业主反映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于5月5日下午在长江路办事处航海中路社区召开了由业主代表、长江路办事处、航海中路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的协调会。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会议中决定由长江路办事处航海中路社区牵头在小区范围内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问题书面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并将征求结果在小区内公示。我中心也针对业主反映的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秩序维护人员的巡查力度,对外来人员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增加夜间的巡查频次,确保小区秩序稳定。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及时清扫,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及时制止在小区内消防通道摆摊设点的行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配合办事处、社区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征求广大业主意见,责成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人员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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