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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信访局私自篡改群众反映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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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22:30:0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人李金霞是郑州市童鞋厂的员工,电话13*******45  2016年4月19号到郑州市金水区信访局信访,反映问题如下:1.郑州市金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金工信(2012)7号文件中明确写明了郑州市童鞋厂人员由其单位负责安置2.金水区经贸委根据有关文件,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协调安排,将原企业的无主档案移交至通用机械厂,其中有我本人,违反了档案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导致我现在老无所依.3.解决我的生活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可是15天后信访局给出书面答复上面的《信访事项》内容和我反映的问题不一样,私自篡改群众反映的真实问题,而且盖章是郑州市金水区工信局并不是信访局的章.望上级领导给予公平公正的替群众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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